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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小果冻”佛山仍有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1:21 信息时报

  时报佛山讯 (记者 包鸿)从10月1日起,果冻“新国标”首次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而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新标准实施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然而记者发现,一些直径小于3.5厘米、净含量低于30克的“杀人小果冻”在佛山的部分超市和士多店铺上仍有销售。

  小果冻销售大行其道

  昨日,记者在顺德“乐购超市”的果冻专卖区,看到各种品牌的新型果冻产品琳琅满目,既有120克以上的大杯型包装,也有各种条形果冻、异形果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售价几元钱一斤的散装“小果冻”:有的果冻净含量为25克,有的为18.5克,有的果冻表面直径看起来好像超过3.5厘米,但尾部直径却小得只有一角钱硬币般大,这类型号的产品明显就是国家禁止生产售卖的“小果冻”。再看看生产厂家和出品日期,有“喜之郎”、“徐福记”、“亲亲”等品牌,也有一些叫不出名的小品牌,生产日期都是在2006年的5月至8月份。当天下午,记者又分别到南海区和禅城区的“易初莲花”、“好又多”等大型超市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禅城某超市一位售货员还对记者说,相对其它型号而言,散装小果冻最好卖,因为它价格便宜,前段时间商场还卖断了货。

  售货员不知有新国标

  记者在超市与几名售货员分别作过交谈,当问及到其知不知道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果冻新国标时,他们都称没听说过什么新国标,但对于“小果冻曾噎死儿童”的新闻却都知道。南海某超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客服经理则认为;果冻新国标缺乏大量的宣传和强制措施,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都知道果冻对儿童和老人有危险,但都不知道怎样去规避它。他个人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有关主管部门、果冻生产厂家、商场超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杂牌“小果冻”士多卖得欢

  随后,记者又分别走访了顺德和南海区的一些靠近学校边的士多店。在这些士多店内,记者发现,每家店铺里都在销售“一口吞”小果冻,而且前来光顾的顾客络绎不绝。经营者对“果冻新国际”更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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