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商家提供“方便”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2:34 新闻晚报 |
□晚报周柏伊 程怡报道 几天前,读者沈敏来电投诉,在淮海路上一家餐厅遭遇“方便”尴尬。本报记者昨日在虹口区天通庵路、徐汇区天钥桥路、五角场等地,调查了30余处场所,其中包括餐厅、宾馆、商场以及写字楼。调查发现,9成场所对于行人借用厕所都持宽容和理解的态度,但部分写字楼却以“办公”为由婉拒。 不用餐就不能用厕所 据沈小姐介绍,当天她突感内急,找到这家自己曾光顾的餐厅,希望借用洗手间。当时明明店内有厕所,“服务员却讲店里没厕所。”沈敏当场戳穿谎言,服务员反而坦然表示,这是店规,店内厕所不对外开放。迫不得已,沈小姐只能跑到较远的商场“解决问题”。 办公地点不能“方便” 下午2点30分,延长路上一国营餐馆。记者提出想要借用洗手间,一位服务员摆摆手,说道:“这里没有厕所。” 晚上7点25分,记者来到福州路上一栋写字楼,想要借用卫生间。 “对不起,我们大楼的洗手间不对外开放。”保安表示没商量。随后在沿线的几栋写字楼,保安均把借厕人拒之门外。理由是:办公地点。 予人“方便”,赢回头客 下午3点45分,海宁路上一家名为“傣庄”的火锅店,记者未表明身份,表示只想借用洗手间。服务员点点头,告诉记者洗手间在楼上,并领到电梯口。面对同样问题,天通庵路上的“谷泉”餐厅服务员小李说,“人都有特殊情况,如果在这个时候给人以方便,会给客人留下很好的印象,说不定就成了我们的回头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