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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电盈股份交易若涉跨媒体拥有权需特首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2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有关梁伯韬先生就不同人士收购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布,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十二日表示,电盈股份交易有不同层面,若涉及跨媒体拥有权,则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

  发言人称,电盈股份交易分别纳入三个独立法定监管机构的规管范畴,即电讯管理局局长、广播事务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特区政府会根据法例采取所有适当

行动,以保障市民的利益。香港电讯管理局局长和广播事务管理局已发出声明,解释将会采取的行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亦已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做出裁决。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有信心,各监管机构会采取果断的行动,以确保这项交易符合所有相关法例、牌照条款和业务守则的规定。

  香港广播事务管理局也称,会密切留意事情发展,确保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的两家持有牌照的附属公司,即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及Starbucks (HK) Limited,分别遵守其持有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及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牌照条件,以及《广播条例》 (第562章) 订明的跨媒体拥有权的限制。

  香港电讯管理局局长十二日表示,将继续采取一切需要的行动,以严格执行《电讯条例》保障市场竞争的条款及确保电讯盈科集团辖下的公司遵从所持传送者牌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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