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惩戒学生切忌“恶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50 新民晚报

  谭晓玉

  时下,在中小学教师当中,关于该不该使用惩戒方式管理学生,再次成为热议的话题。笔者以为,惩戒是教育者依法管理学生的教育方法之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惩戒,而是怎样合理惩戒,避免惩戒不当。

  班上学生漏做了作业,老师大光其火,让他们罚抄遍数,放学留校至晚饭以后,这能否起到教育效果?

  “惩者,以正其心也。”惩戒学生,不要总想着怎样让学生的身心受到负面的刺激,而要让学生体验到惩戒背后的关爱。英国解剖学家麦克劳德在念小学时出于好奇,想看看狗的内脏是怎样的,就杀了校长的宠物狗。校长罚他画画。善意、巧妙的惩戒方式,呵护和引导了麦克劳德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后来他在科学上作出了成绩。

  应以“小惩”促“大戒”。惩戒越少用越好。经常受罚的学生对惩戒会变得近乎麻木、无动于衷,频繁无度的连续惩戒会引发学生心理疲惫和消极适应,导致漠然视之的心理防卫,造成惩戒的失败。如果较轻的惩戒手段能激起学生的羞愧和悔悟感,促使学生改正错误和缺点,应优先采用;如果较轻的惩戒手段不能达到使其改过自新的目的,再考虑适当增加惩戒手段的严厉性。

  高超的惩戒,不是罚站、罚抄、罚打扫卫生、罚跑步等,更不是简单粗暴的无视学生自尊心的“出洋相”、“整人”。高超的惩戒者是针对不同时间、场合、错误程度以及违纪者个性特点等,机智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戒方式,努力将惩戒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要罚之有方,罚之有度,罚之有情。能寓惩戒于尊重、教育、关怀、希望、激励之中,像春风化雨,落花护泥,滋润学生的心灵,促其自由健康地成长,那才是教育的艺术。

  “小树不修不成材”,但教师要严防惩戒不当,更要警惕以惩戒之名行体罚之实的“另类惩戒”——被美丽“外衣”包装的“变相体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