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厅寻欢称"小姐"要价高 笨嫖客报警被拘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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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5:20 中国新闻网 |
一中年男子在录像厅里花200元钱和一小姐发生性关系后,居然跑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小姐敲竹杠,警方经过认真查实后,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据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11月9日夜晚,一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来到派出所值班室报案称,刚才他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录像厅看录像,花了200元钱和一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他觉得自己被敲了竹杠,价钱太高,于是来报警,要求民警给他 “作主”,讨个“公道”。民警经过调查后得知,该男子是外地人,姓朱,今年42岁,他刚刚看录像约10分钟,一女子悄悄来到他座位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200元钱和小姐发生了性关系。民警在认定了朱某的违法事实后,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来源:贵州都市报;作者:苗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