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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给记者应得的尊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8:00 光明网
李京瑾

  近日,“明星范冰冰萧山机场飞脚踹记者”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据范冰冰自己解释,是因为记者对其进行近距离的拍摄,导致其“忍无可忍”。但也有消息说,当时是范冰冰先举起了相机对着记者拍摄,故意挑衅才引发了当时的冲突。对于那名娱记这位美女还在自己的博客中讽刺道“这位辛勤工作的优秀青年,把有限的生命献给了无限的八卦摄影事业,真应该发给他一个5吨重的勋章,以表彰他在光荣的八卦事业中做出的卓越贡献。”

  的确,许多娱乐记者的素质一直都为众人所不齿,跟踪偷拍,揭人隐私,恶意攻击,不择手段捕捉每一条花边诽闻,有时为了制造噱头,甚至杜攥编造假新闻侵犯明星的正当权益,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们就可以被拳打脚踢,就可以被剥夺最起码的尊重?明星作为社会名人,其言行举止对公众将具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让渡一定的“隐私权”也是必要的。虽然许多类似“针孔偷拍”这样极端恶劣的“狗仔队”行径是不可饶恕的,但大多数的娱乐记者,尤其是中国内地的娱乐记者还是比较节制,他们与其他的财经,法律,体育等记者一样,都在为满足群众对于各类信息的渴求而不辞辛劳地奔走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和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理所应当受到尊重。

  其实,这种殴打欺辱事件不仅只发生在娱乐记者身上,这些年来许多采写时政,财经,文化新闻以及写深度调查的记者也时常受到攻击,报复,甚至面临生命危险。例如11月2日,在新疆米泉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殴打记者事件,《都市消费晨报》两名记者和一名驾驶员在采访一起车祸时遭遇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伤势严重的摄影记者张万德头部缝合了6针,数码相机被砸成碎片后丢弃在树林里(新疆新闻网)。这些的新闻当事人殴打记者不尊重记者,或许是因为记者的报道将使他们的罪行被揭露,将使他们置身于法律的制裁和公众舆论的指责的不利境地中,不可原谅,但可以理解。可是社会上一些人对于记者职业的不尊重与蔑视的态度却着实令人心寒。记者虽然曾享有“无冕之王”的美誉,虽然仍被许多人奉为值得尊敬的行业,但这种“美誉”与“尊敬”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畏惧”的基础之上。记者,作为新闻工作者作为“社会公器”,其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要进行舆论监督,要及时反映社会问题,这决定了他们要对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判,必然使一些不法之徒心生恐惧。然而,这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大众眼里记者似乎成为了一群到处“揭丑”“掏粪”的好事之徒,人见人躲,总以为一看见记者准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生怕惹得一身骚。于是也就产生了近年来一句流行的话——“防火,防盗,防记者”。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面对这样的误解,记者们既悲哀又无奈。

  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记者理应受到起码的人格尊重;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记者的职业行为,职业精神也应该受到尊重。那么,这样的尊重又从何而来呢?首先,社会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并在新闻界和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之间要建立起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要互相理解于包容;同时,也应该给予一定的加强立法,让新闻工作者的尊严得到法律的有效切实保障;最后,记者也应该加强自身的职业素质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对自重来赢得社会的尊重。11月8日是记者节,国家把这个节日定位三个法定的职业节日之一(另外两个分别为“护士节”和“教师节”)正体现这个职业对于社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在这个特殊的时候,我们对记者应该投注更多的关怀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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