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立遗嘱 死后骨灰撒晋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 |
鲤城民政局:老人遗愿合法合理,家属可申办相关手续开栏语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家住泉州中心市区的张家兄弟在整理刚刚去世三天的八旬老父亲的遗物时,发现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希望死后骨灰能撒在生他、养他的晋江。对此,鲤城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老人的遗愿合法合理,其家属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老父亲留下遗书 昨天上午,家住中心市区的张家兄弟致电早报新闻热线22505555咨询称,其83岁老父亲于3天前去世后,遗体于11月12日在泉州宏福园火化,火化后骨灰寄存在宏福园。昨天上午,张家兄弟在整理老父亲的遗物时发现,老父亲早在2005年12月便留下一份遗嘱,希望其去世后能将自己的骨灰撒在生他、养他的晋江笋江桥附近江里。据此,张家兄弟决定满足老人的遗愿,但又不知道应该如何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老人的遗愿合法合理,其家属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昨天下午的采访中,鲤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办有关负责人黄小姐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泉州市各级民政部门支持、鼓励死者家属在处理亲人去世后的骨灰时,采用树葬、海葬等方式。采用这样的方式方法,不但更加省事、文明,同时既可节约经济开支。不仅如此,采用这种方式方法,还可避免那种骨灰寄存、埋葬等传统处理方式方法的浪费空间或土地的种种弊端。 老人生前诚实节俭 黄小姐介绍,在申办骨灰撒江的手续时,张家兄弟首先应该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的户籍关系等证明,然后凭这些证明到鲤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办理前往宏福园领取骨灰的相关手续。从领取骨灰的那一刻起,民政部门将指派工作人员协助、监督张家领取骨灰并到其自己选定的区域进行海(江)葬。 “如果手续办理顺利,老父亲的骨灰将于今天上午撒在晋江笋江桥附近江里。”昨天下午,张家兄弟介绍,老人是20多年前从一家国有企业退休的普通工人,生前非常诚实、节俭。因此,他在生前立下的遗嘱中,希望自己去世后能丧事从简。既然老父亲生前有这一遗愿,且采用海(江)葬骨灰有上述这么多好处,如果领取骨灰的手续办理顺利,张家将于今天上午举行简单的仪式,将老父亲的骨灰撒在晋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