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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扣信 业主索赔5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4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贾运华通讯员李思报道因怀疑物业公司要阻挠业委会成立而私扣业主信件,业主许先生把物业公司诉至朝阳法院,并要求赔偿损失500余元。

  业主许先生家住高档别墅小区——紫玉山庄。许先生诉称,紫玉山庄的业主历经十余年努力迟迟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此紫玉山庄中的部分业主作为发起人成立了临时筹备组,并于今年7月以紫玉山庄业主委员会发起人的名义给每位业主发了一封挂号信,共计141

封。但是直到10月份为止,没有一位业主收到该信,全部被物业公司非法扣留,严重影响了筹备组的工作。

  为此,作为发信人之一的许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将所扣信件发放给发信人,赔偿扣信所造成的损失507.6元,并要求被告向原告和所有收信业主公开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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