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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的官员被提拔之后(一栏锐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2:37 江南时报

  甘肃金昌出台规定:提拔干部除了看其德、能、绩,还要再看其孝敬父母的表现,不合格者将被一票否决。这项新要求不仅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也被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志宏称赞为好做法。金昌市委书记说:“领导干部如果连亲生父母都不孝敬,连妻子儿女都不关心,怎么能爱党、爱国、爱人民?”(见11月13日《新京报》)

  孝敬父母、关爱孩子的不一定就是好官。但是,不孝敬父母、不关爱孩子的,一定

做不了好官,这个逻辑想来还是很通达的。有道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连家都不能“齐”,还侈谈什么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赞同甘肃金昌的规定。但仅从干部选拔的“入口”上进行监督,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人是会变的,“包二奶”“包三奶”的贪官,当初恐怕也是老老实实地包“一奶”。“多奶”的发生,多是后来的事。假如不对干部进行制度化的全程监督,仍然会出问题,甚至是大问题。纷纷落马的高官,不就是令人触目惊心的例子么?“提拔”也好,“选拔”也罢,似乎都是自上而下的语境,按照上级的“规定”进行,恰恰缺失了最重要的一环——来自人民群众的选举。我想,如果从干部的选拔任用到升迁谪贬,在制度设计上,都能考虑到群众的参与,那么,我们对干部的管理效率和效果或许要高许多,也要好许多,我们的干群关系也会和谐得多,和谐社会的建设也会顺利得多。

广东 郝胜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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