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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捐血浆者须提交近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0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初次申请捐献血浆者须提供近期照片,作为日后确认自己献血者身份的一项证据。卫生部昨天公布《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出系列规避冒名顶替献血行为的措施。

  《规范》要求,单采血浆站应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内组织、动员供血浆者,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在接待初次申请供血浆者时,必须要求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

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采集原料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供血浆证》核对和身份识别,核实无误后方可采集原料血浆。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浆。

  《规范》指出,对合格的供血浆者应建立永久、惟一的供血浆卡号。停止供血浆时,该卡号不得被其他供血浆者使用。供血浆者的档案应当保存至该供血浆者达到规定的最大年龄期满后10年。原料血浆采集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卫生部表示,《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颁布前已取得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的,应在明年6月30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

记者: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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