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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将举行 市民可申请旁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56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13日讯(记者蒋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发出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公告,公告称,本次会议允许公民申请旁听。公民申请旁听的时间截至11月21日下午4时,济南市有意申请旁听的市民可在此时间前,到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86046811。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

会议于2006年11月28日至30日在济南举行。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等。

  年满18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户籍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可以于会议举行7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咨询电话:8608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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