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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借条实为10万借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段体操)32万借条实质只借10万?其中,替人还钱5万写借条18万?一宗三年前的借款纠纷,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判决后,执行也没有进展。今年10月,案件被提交到中院执行后,法官花费5个多小时来回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欠款人愿意首期支付10万。

  借款数额成分歧焦点

  据了解,陈某和文某凤都是东莞长安镇人。2003年4月20日、6月26日及8月20日,文某凤三次向陈某出具金额分别为13万元、1万元、18万元的借条,借条有其签名,借款总计32万元。两人都确认,2005年5月7日文某凤曾归还本金5000元。

  一审庭审中,陈某说文某凤到其家中,说因盖工厂欠了钱所以要借钱急用,并表示会给利息。每次借钱时,都口头承诺在一年内全部归还。然而三笔钱最终都因文某凤表示经济紧张而没有还。2005年5月7日文某凤曾归还本金5000元。在多次催索后,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起诉,要求文某凤还钱31.5万元。

  但让人惊讶的是,文某凤在法庭上却表示,自己实际上只借了10万元。借条中的1万是利息,13万中7万是借款、3万是赌债及3万元是利息;18万元其实是案外人李某淦让文某凤替其还5万元,陈某要求文某凤写了该张18万的借条,自己实际没有取得18万元。文某凤还称2003年底,陈某向案外人黄某清借款5万,文某凤是担保人并替黄某归还,因此应在借款中扣除。陈某则称该5万早已在其他交往中抵消了。

  借款人报警自报丑闻

  文某凤还表示,案件中的欠款是赌债,自己在2005年5月20日向派出所报警,6月3日,派出所认为涉嫌诈骗勒索案不成立,而作出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2005年6月及9月,东莞市两级法院先后审理了该案件,并作出了文某凤应归还31.5万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文某凤却坚持借款是赌债,法院不应该支持等为理由,拒不还钱。

  5小时达成还款协议

  东莞市基层法院执行局执行了大半年后,案件没有进展。在陈某提交提级执行申请后,东莞中院依法进行督办,但执行仍没有结果。今年10月,东莞中院依法将该案提级执行。近日,在法官传召下,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调查。陈某及文某凤见面后情绪都非常激动。在还款方式及期限问题上,双方又产生了重大分歧。

  经耐心地分析利弊及说服教育,文某凤初步愿意首期还款10万元,余款分期还至明年年底。不过,陈拒绝了该还款计划。后经法官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心悦诚服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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