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圳中院5名法官涉嫌受贿被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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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
新闻: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深圳中院个别领导和几名法官涉嫌受贿,经初步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已分别对深圳中院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裴洪泉、李慧利等5人立案侦查。据悉,办案人员从某个法官办公室抄出大量现金。(11月10日《信息时报》) 执法知法者犯法,该用重典。法官犯法,更应重罚。法官不正,哪来司法公正?如 此贪官,他们经手的案子还会公正吗?学学别国的先进经验吧,治贪用重典。最好贪1万元就判一年,贪50万元就判死刑。———人民网友 有句话说吃了原告吃被告,其实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敲了原告敲被告,中国的法官权力太大了,而受到的监督又太少了,不腐败都难! ———新华网友 八荣八耻悬于市何者荣何者耻,公正廉明挂于庭何者公何者明? ———新浪网友 好不容易把钱弄到手,却又被没收了。钱没了不说,自己也被审查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哦! ———南方网友 法官不清廉毕竟是少数,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法官也一样。不过法官犯罪的确该严惩。不管如何,深圳敢于向法院开炮,还是一个进步。 ———红网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