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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电出口成本迫升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26 南方日报

  法国实施新的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

  我国家电出口成本迫升10%

  品牌企业不忧反喜,称有利于规范竞争

  本报讯(记者/戴远程)来自商务部的消息称,从11月15日起,法国将实施新的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生产者必须出钱负责处理废旧电子电器,而欧盟其他国家也将陆续实施这种制度。业内人士指出,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将使中国家电企业出口增加10%左右的成本。

  按照法国电子电器垃圾回收新制度的要求,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而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同时,生产厂家还要帮助地方政府设立电子电器垃圾回收站。

  据悉,新制度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型,即家用电器、音像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而处理这些垃圾所需费用不菲,如处理一台电视机平均需要8欧元(约合80元人民币),一台电冰箱大约需要13欧元。业内专家指出,这部分处理费用大约占到中国家电出口成本的10%左右,对中国家电出口企业来说负担不小。

  中国家电研究院能源再利用中心主任张友良告诉记者,中国家电出口企业一般有两种形式出口,一种是OEM,贴牌出口的,影响相对来讲小一点,再一个就是自主品牌出口,这部分回收处理成本肯定要自己来承担。

  据介绍,欧盟早在2003年就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要求其主要成员国从2005年8月起30个月内,把这个指令变成本国法令具体实施,德国已经先于法国开始实施。目前欧盟是中国家电出口最大的区域,2005年,中国对欧盟家电出口总额近55亿美元,占中国家电出口总额的近27%。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国内家电业几大出口龙头企业,后者海外出口业务负责人均表示已关注到此类消息,并已经采取相应措施。美的、志高出口业务部人士更是表示,海外出口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对实力强的自主品牌企业是个利好消息,“借机可以将一些实力不济,靠价格战取胜的同行赶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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