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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看两岸:廉政公署救不了台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0:51 国际先驱导报

  【作者】胡一渊(台北)

   就算台湾有廉政公署,也无法阻止陈水扁沦为政治黑金的奴隶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第一夫人”吴淑珍被控有罪,“第一先生”陈水扁如何自处?从上周末开始,台湾普遍在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民主的权力有多大?民主的效果又如何体

现?吴淑珍被检调机构以有罪起诉到法院,这自然大出陈水扁的意料之外。因此原本“一起诉就辞职”变成了“一有罪就辞职”,陈水扁又自编借口往后拖延时间。

  当然,从“起诉”到“有罪”,需要一个冗长的时间过程,甚至可能帮助陈水扁安稳度过剩下的一年多时间。问题在于,假如下面还有一个这样的领导人,或者还有一套这样的班子,那么台湾是不是就走不脱集体腐败和政治狂欢的宿命。或者说假如有一个顶不住政治压力的检调机构,那么这次陈水扁夫妇逃脱制裁可能就相当容易了。

  其实从全球范围来看,尤其从华人社会来看,贪腐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制度上有效对抗贪腐的手段的确不多见。相比较之下,香港的廉政公署的确是一个能够为台湾提供一定司法借鉴的部门。

  廉政公署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它独立于香港特区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他的设置折射出香港行政史上最黑暗的一段历史。20世纪60年代,在当时香港司法部门腐败极其严重的情况下,社会普遍需要一种脱离于政治之外的独立机构来执行对司法部门的监督任务。廉政公署因此孕育而生。至今我们仍然可以想起大量反映当时情景的影片,这些影片都十分真实地让我们回忆起那样一个港台同命的年代。

  但是,廉政公署毕竟只是一种制度上的可能。台湾的政治就像一个泥潭,曾经是民主和清廉典范的民进党和陈水扁,在涉足这个泥潭中之后,都先后沦为黑金的奴隶。而且台湾媒体戏称,“过去越清廉,腐败越争先,原因就一个,没有见过钱”。民进党虽然也希望通过党纪来减轻陈水扁夫妇可能给政党造成的影响,但是陈水扁单凭赖着不走,加之“立法院”坐桩这两条,就可以把台湾政治一直拖到2008。

  民主的启蒙教育,在台湾才刚刚开始。司法独立的思想,对于许多台湾人来说虽不陌生,但是如何执行却仍为空白。究其根本来说,是因为从“戡乱”结束到今天,刚刚20多年过去,而真正的两党或多党选举,甚至不到10年。希望仅仅只凭借10年的时间,就能够一劳永逸地给台湾锻造完善的政治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台湾今天的民主正在越来越滑向威权民主的深渊。缺乏一个独立于党派之外的监督单位和民主氛围,是造成今天朝野僵局的重要原因。尽管许多人都认可检调机构在陈水扁夫妇弊案中保持的客观立场,但是检调方仍然收到极为强大的政治压力。

  所以,即便有廉政公署也会有新的问题。谁都知道廉政公署直接向最高首长负责,但是台湾的问题恰恰出在最高首长身上。这种问题就超越了廉政公署的执行力,而直接挑战台湾社会最根本的司法独立意识。而这个时候,反贪腐就不是一个廉政公署独立完成的工作,而是台湾的舆论、“在野政党”能否真正了解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的问题了。否则的话,陈水扁下台之后,很可能还有吕水扁、马水扁。毕竟国民党和民进党的历史上,都有过严重的黑金记录。按照大陆的说法,就是有“前科”。

  值得庆幸的是,台湾虽然有陈水扁这样的领导人,但是还有陈瑞仁、李子春这样敢于传唤陈水扁夫妇出庭的检察官,这是台湾司法和舆论向着健康方向发展的标志。检调公布结果之后,《联合报》的民调发现,四成八要求扁立即下台,二成七可接受“一审有罪下台”,一成一认为扁无须下台。这么悬殊的数字,排除《联合报》历来的泛蓝色彩,至少也说明了台湾社会的司法舆论正在形成。这比一两个廉政公署要更加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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