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到9个月 业主告发展商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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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1:07 南方新闻网 |
房产证迟到9个月业主告发展商败诉 法院称延迟由于不可抗原因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徐维强)超出合同规定期限9个月后才拿到房产证,南山区世纪村业主集体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业主上诉,深圳中院昨开庭审理,当庭维持原判当庭。 法院一审认为,当时附近另一小区业主认为该楼盘规划审批不合理,而状告市规划局南山分局,导致该楼盘不能规划验收而拖延,属于不可抗原因。 2003年,市民尤先生购买了由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南山区世纪村7栋的一处房产。该楼盘于当年12月17日竣工,据合同规定,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的150日内办理房产证,否则卖方应从竣工验收的第210日起,每天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但直到2005年6月30日,尤先生才拿到房产证,而其他12户业主亦然,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后,13户业主集体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开发商在一审中表示,他们在竣工后很快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申请规划验收,但当时旁边一小区的业主们正在起诉市规划局,认为世纪村7栋存在规划问题,直到2005年年初,深圳中院才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桂苑小区业主败诉,市规划局才于2005年2月2日颁发了该楼盘规划验收合格证。南山区法院认为,房产证延迟是由于两被告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办证程序停滞,因此开发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审败诉后,13户业主再次上诉,昨日在深圳中院庭审,但法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做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