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年都用他人“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2:36 新闻晚报
□记者陆慧

  晚报讯 日前,李小姐卖房时发现,买下一年多的房屋,居然一直使用他人的“气”。一边是等着煤气过户的下家,一边是关门大吉的房产中介门店,李小姐与原上家失去联络,房屋煤气过户陷入尴尬境地。

  去年年初,李小姐通过立好信宁夏路店,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我全权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李小姐回忆说,“日前,我把这套房子卖掉了,所有买卖手续都办得差不多了

,就剩煤气过户手续了。这时,我才发现,煤气户主还是原来那个上家的,当时中介根本没有帮我办理煤气过户手续。一年多来,这套房屋用的气还是他人的。”

  李小姐试图与上家联系:“去了趟立好信宁夏店,发现那里已经关门大吉,好不容易与上海公司联系上,对方却说交易档案找不到了。我还特地去了趟当地派出所,也没有找到上家的联系方式。”这几个月来,为了与原上家联系,她想尽各种办法。

  通过114和公司网站查询,记者致电多家立好信分店打听上海公司联系方式,大部分都推说不知道,就算给出电话号码也是空号或无人接听的。

  后来,李小姐求助贷款银行,查阅了当时的抵押合同,从而与原上家取得联系,并为下家办理了煤气过户手续。

  记者从上海燃气集团安全服务部门了解到,由于煤气过户涉及到部分设施的产权问题,所以办理过户手续时,原产权人必须在场。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房产中介偷工减料,导致用户煤气过户陷入尴尬境地的情况常有发生。

  集团下属多个销售公司,大部分窗口已采取“友情操作”方式,即过户申请人应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附件须写明煤气产权归属问题,且当时负责交易的房产中介公司,必须开具找不到原产权人的证明,此外申请人要附上承诺书,写明如果将来原产权人提出异议,煤气产权将返回原产权人。

  安全部门负责人坦言,一般来说,集团不赞成这种“友情操作”,因为这样会转嫁纠纷风险,可就实际操作而言,大部分窗口是这么操作的,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目前,安全服务部门已注意到这种特殊情况———房产中介偷工减料导致煤气过户尴尬,“友情操作”也只是一种不成文的临时过度措施,相关业务规定正在制订当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