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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生命诚可贵 无奈价太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25 四川新闻网

  廖德凯(四川媒体从业人员)

  教育部、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陈忠华11日公布的一项研究表明,约80%的病人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在还没有到达脑死亡标准的时候就提早放弃;相反,约20%的患者在完全符合脑死亡标准之后相当长时间还在尽力“抢救”,因为当事人享受公费医疗或并不在意每天高昂的医疗费用。他说:“前者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后者是对死亡的不尊重。”(《

新华每日电讯》11月12日)

  以上两种行为的发生,都与现行医疗体制密切相关。在医院的利益面前,患者监护人“尊重生命”的意愿受到极大的限制;而一些监护人“不尊重死亡”的行为,则因医院的“积极配合”而推波助澜。

  其实,谁会不尊重自己或亲人的生命?但是,“生命诚可贵,无奈价太高”,在有限的家庭财产中,面对“鲜活的生命”与“垂危的生命”,选择“鲜活的生命”是贫困患者理性而无奈的选择,这是一种痛苦的抉择。医疗体制的不健全,使许多贫困患者被逼到了“不尊重生命”的境地,应当受到谴责的不是这些放弃了亲人生命的监护人,而是医疗体制和昂贵的治疗费用。

  而“尊重死亡”的问题,则是一个伪命题。当亲人面临的是危及生命的病症时,只要有经济能力,谁不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发生奇迹?而患者在完全符合脑死亡标准之后相当长时间还在尽力“抢救”,这固然是监护人的要求,但根本的原因则是医院为了经济利益而做的无用功。因为,是否死亡的标准是由医院掌握的。

  80%“不尊重生命”加20%“不尊重死亡”,正是现行医疗体制100%失败的注脚。经济驱动,使本应最能体现“尊重生命”与“尊重死亡”的医疗机构成为一台台赚钱机器。正在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正可用是否“尊重生命”与“尊重死亡”作为成功与否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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