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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检察院向公众开放五领域行贿案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3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讯日前,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提高办案透明度的建议,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今后,凡是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大领域的行贿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宁津县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查询详情。一向被公众认为非常神秘的犯罪案卷,开始剥去神秘的面纱。

  宁津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目前可供查询的范围为: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大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等四类案件的档案。查询的内容,包括行贿犯罪行为的实施时间、犯罪数额、判决时间和结果,以及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宁津县检察院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申请时,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个人则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有效身份证件。对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受理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并说明原因。单位或个人对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请求复核,检察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反馈复核结果。检察机关不干预、不参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查询结果的处置。

  宁津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但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而且还实现了对办案和其他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源和信息的有效利用,促进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业行政监管的优势互补、有效配合。(王桂波高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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