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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方党政领导禁配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7:03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1月14日电(记者 沈洋)记者日前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为禁止县乡地方党政领导配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江西省公安厅已经发出通知,11月至12月将在全省集中清理整顿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专项行动。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西省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在管理使用上存在着挪用、套挂、外借以及不按规定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等突出问题,尤

其是地方党政领导不按规定使用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规范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使用,江西省公安厅决定今年11月至12月,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清理整顿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专项行动。

  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外借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随意挪用、套用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警车报废不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暂扣或无牌无证车辆充当警车,并且无牌、套牌甚至假牌上路;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登记注册并使用公安机关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以及套牌甚至使用假牌的。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等党政领导不能配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已经配了的必须清理。

  据介绍,这次整顿将分摸底调查、自查自纠和组织统一行动三个阶段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由督察部门收回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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