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让农民读八年书才打赢医疗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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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21 红网 |
一个小小的手术后,左腿骨折的妻子面临截肢,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均称“不构成医疗事故”。他只是个农民,为给妻子讨回公道,8年来,贫穷的他上百次到重庆和周边区县的书店悄悄抄医书,熟读78本医书和20多本法律书籍,记笔记近十万字。仅有初中文化的他还自己写出一份“医疗事故鉴定报告”,这份报告让司法部的医学专家也称奇,不相信这出自一个农民之手。8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打赢了官司。(11月14日《重庆晚报》) 8年,一个多么漫长的时间,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是多么的艰难。但是只要事实存在,真理只会越辩越明。在敬佩这位农民的毅力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是谁非要让一个农民在读了八年医书后才能打赢医疗官司? 是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医疗鉴定非议颇多,主要是因为医院的医生既是医疗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鉴定的裁判员,这怎能保证鉴定的公证?所以,无论是周泽桂在妻子出院第二天,就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8年后再到当地卫生局申请,其结果可能依然一样——“不构成医疗事故”。当地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几次“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与上海的司法部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截然相反就是最好的说明。因为是当地卫生局不会打自己的嘴巴,他们更要为自己的医生说话,前提是你只是一个不懂医学的农民,有没有问题还不是我说了算。 是医院?与其说是医疗事故鉴定结构,还不如说是医院。在鉴定过程中,如果只是单纯的技术层面上的鉴定,相信在该手术过程中出现的“第一,在病人腹壁脓肿和大腿严重炎症的情况下手术,这两者都是骨科手术的禁忌症;第二,手术中使用ENDER针和梅花髓内针,这两种材料只用于股骨中断及中上断骨折,但周泽桂妻子的骨折是在下段”的简单医学常识错误,对于专门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来说,应该不是世界难题。但正是“明显是院方过错”,所以才可能出现有关方面干预鉴定的情况。不然,为什么在几年后,还三天两头有人到周泽桂家里给他做思想工作,要他放弃。 是法院?周泽桂自学了4年医书后的2001年,他凭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向忠县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县中医院手术中存在过错,但法院仍判他败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最终事实说明,法院的这两次判决是错误的,对于该判决结果,法院要么就是没有发现医院的失误,要么就是有意“忽略”,但这两点,对于一个农民来说都是极不公平的,也是致命的打击:因为他读了四年医书,已经知道医院的失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医院逍遥法外。 事实上,普通农民周泽桂打官司难是在向律师们发难。周泽桂是在学习了4年医书后,仍然官司失败,又学习了4年的法律,才打赢官司。当前,律师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而涉及的案件包容所有专业,他们懂吗?如果不懂,以后到底该如何办案?有多少案件判决会公平? 幸运的是周泽桂用8年时间换来了公正,遗憾的是并不公平。周泽桂不仅失去的是8年时间,由于长期积劳成疾,他患重病,这是69845.99元所能补偿的吗?如果没有一个正直的医生提醒他“妻子第一次手术有误”,他会坚持去打公官司吗?太多的“如果”让人不敢去想,因为不知道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件已经被埋没。对于一个普通百姓,对于任何事情,其实,他们需要的只是公平。 稿源:红网 作者:古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