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大窃电案开审 一年窃电逾77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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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51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持续偷电358天,累计窃电逾77万度,致使国家损失达29.5万元。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这起特大窃电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王建荣是西安市灞桥区高楼村再生资源炼钢厂及曲江特种金属制造厂主要负责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9月,王建荣经与张某协商达成协议,将“曲江特种金属制造厂”承 包给张某,并约定电费由王建荣承担。2003年11月12日,西安市供电局城南分局因该厂有窃电行为而终止供电。后王建荣指使王永好、钱宝随(两人均被判刑)利用“U”形环和丝具杆从公网上窃电。经核实,该厂偷电长达358天,偷电量逾77万度,致使国家损失达29.5万元。今年2月10日,警方将王建荣抓获。检察机关认为,王建荣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盗窃国家电力,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遂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倪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