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诈骗139万 涉案金额近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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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涉案金额近30万 本报讯(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潘琦) 科龙广西分公司驻玉林、贵港营销中心主任蓝萍萍职务侵占、诈骗一案,11月1日在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宣判,蓝萍萍因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蓝萍萍2003年底任科龙广西分公司驻玉林、贵港营销中心主任。2003年11月起至2005年10月,蓝萍萍利用科龙玉林代理商、直营商的进货计划均由她上报到科龙广西分公司的 工作之便,截留代理商、直营商的冰箱,并将截得的大部分货物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卖给各县市的科龙产品经销商,共截留、侵占货物价值107万余元人民币。此外,蓝萍萍还多次利用科龙广西分公司驻玉林、贵港营销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隐瞒事实真相,以较低的进货和优惠返利为诱饵骗取经销商的信任,违反公司禁止打货款入个人存折的规定,要求经销商将货款存入其及其前夫何某的存折账户中。为了不让截留货物和骗取预付货款的事情败露,蓝萍萍伪造了科龙广西分公司的对账函和公章,与科龙玉林代理商、直营商和经销商进行对账,制造科龙广西分公司收到货款未发货物的假象,避免各商家到科龙广西分公司查账及追索货物,从而骗取玉林各县市科龙产品经销商的预付货款合计人民币32万余元。 崔佐钧 潘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