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专门意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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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阮津) 近日,天津市检察院党组讨论通过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和违法立案等问题;要提高办案质量,在执法中充分体现公平与正义;要正确理解运用法律和政策,努力化解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 《意见》还要求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保障,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朱建军 阮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