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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一工商干部父子受贿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王艳)父子“联盟”,要么用非法套印的工商防伪标识“换”钱,要么从“帮助”过的公司索款——这一切都离不开父亲作为工商干部的职务便利。近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郭琦及其子郭俊材双双被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郭琦现年50岁,2004年4月至2006年2月间先后担任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指导处处长和注册分局局长。据检察机关指控:郭琦在任上述职务期间,于2005年10月伙同郭俊

材找人非法套印了2000枚工商防伪标识,而后由郭俊材提供给由张军任法人代表的武汉正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使用。在此前后,张军及其公司业务经理谢苗(均被同案起诉),先后35次通过郭俊材送给郭琦贿赂款240余万元人民币。

  另查,父子二人还相互勾结,在正丰公司因故停业期间,于2005年10月,由郭琦出面“介绍”正丰公司挂靠湖北两家会计事务公司继续开展业务,郭琦则私下与这两家被挂靠公司“商定”,所得利益与正丰公司平分。此后,郭琦父子从正丰公司分得的19万元利润中索取了16万元人民币,此款由谢苗分三次交到郭琦或郭俊材手中。

  此外,郭琦早于2002年初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一名下属(同案被起诉)受贿共10万元。据检察机关指控,至2006年3月,郭琦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67万元、港币1800元及折合人民币8万余元的款物。

王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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