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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慢性病可获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就目前来说,在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中,十一种慢性病在补偿之列。

  这十一种慢性病分别是,高血压(II级以上),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炎伴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再生性障碍贫血,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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