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祸电线杆依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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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2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本报昨天报道了一根电线杆引发人命官司,死者家属向淮南市市政管理处等单位索赔26万余元的案件。昨天上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姚某撞上电线杆之死的责任到底如何划分?在昨天的庭审中,各方都认为自己对姚某撞上电线杆身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淮南供电公司在上诉中认为,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姚某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与供电公司的电线杆没有必然联系。而且电线杆原先位于绿化带中,后来因道路改扩建而处在现在位置。 淮南市市政管理处认为,对城市中违章建筑物和障碍物,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市政管理部门有负责清除义务。城市电力设施受《电力法》保护,他们无权清除电线杆。 法庭当庭调解未能成功,最后宣布择日宣判。 去年10月25日,一根电线杆造成了姚某身亡,此事已过去一年之久,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路上,见到姚某撞上的电线杆仍然在机动车道上竖立(如图),往来车辆不停地从这根电线杆旁经过。 (本报记者 张安浩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