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界承诺不参与器官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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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48 京华时报 |
据新华社消息 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昨天在广州市发表声明,中国医务工作者承诺不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及与之相关活动。 声明指出,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中国医务工作者承诺不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及与之相关活动,不参与任何以旅游名义跨国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及与之相关活动。严禁人体器官买卖,严禁以旅游名义跨国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 此外,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优先满足本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人体器官移植需要。特殊情况下,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公民提出的人体器官移植申请,履行特定程序后实施。 声明还指出,活体器官捐献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摘取人体器官必须取得捐献者本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当捐献者本人不能作出同意表示时,必须取得其亲属的书面同意。 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