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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绑架一大学生17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于恺)河南来石务工人员芦某,伙同东方、小王、小龙等人,将河北师大学生小赵殴打后绑架17小时,数十次向其家人索要赎金5万元。昨日,桥西区检察院以芦某涉嫌绑架罪提起公诉。

  据芦某供述,今年7月28日晚上,他在桥西东五里庄某超市买了一包烟就坐在柜台旁边休息,这时学生模样的小赵也到超市买烟。当时芦某的手机放在柜台上,小赵买完烟后随
手碰了一下,芦某就以小赵要偷他的手机为由叫来小王、东方、小龙等人,对小赵进行殴打,并把小赵随身携带的钱包装进芦某口袋。超市的老板向办案人员回忆,当时那个学生(小赵)连说“对不起、对不起”。芦某说“过来,我是东五里的混混,站那儿,谁叫你偷我手机?”那个学生当时很害怕。

  随后芦某等几人合计“咱们得从这小子身上弄点钱,叫小子往他家打电话,给个账号,让家里汇钱来。”几个人接着频繁变换地点,用皮带、树枝对小赵进行殴打,数十次向其家人索要赎金5万元,最后约定,先给卡上打1000元钱见面费,就让见人。7月29日下午,芦某等在得到1000元后,同意让小赵家人与其在桥西区红旗大街五星花园门口见面。见面时,小赵家人成功将小赵解救,并将芦某当场抓获。而小王、东方等人则逃跑。

  经讯问,芦某交代,逃跑的几个人都是他打工期间认识的哥们儿,无业,都爱闲晃找事儿。检察机关认为,芦某的行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昨日已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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