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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热费纠纷(下)各方盼望供热实行分户计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蔡艳荣

  ■新闻提示

  严冬室内温暖如春是每一个百姓的普通心愿,但如果被卷进热费纠纷,无疑将既忍受严寒又添堵。业内人士分析,建筑节能,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是

解决热费纠纷的关键。……

  ■分析

  欠费业主大多败诉

  连日来,记者在一些房地产网站的业主论坛里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有关热费纠纷的帖子,"总该到16℃吧,总是14、15℃怎么受得了,真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真不想缴费!"、"去年三个屋子稍微有热气,客厅里冰冷,物业修了也不管用,各位给想想法子!"

  每年此时都会审理诸多热费纠纷案件的法官们分析,从供暖合同角度讲,用户在供暖期享用了暖气,理所当然支付热费,法律关系就这么简单。导致业主不缴热费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但诉讼中大部分业主难逃败诉:

  原因1:对于温度达不到规定的16℃,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受冻而不缴费的业主应向法院提供有力证据。而法庭上,业主们一般只会口头主张家里冷、温度不高,或某天自己测量了只有15℃,但这样的证据是无效的。或者三五邻居互相作证供暖质量不行,对于这样的证据法庭也不能采信,因为这些住户大部分都是一个小区的,采信了这样的证据,很可能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还会引起业主间的串联,引发新的纠纷。

  原因2:对于业主因为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而不缴热费,法官一般会让物业公司协助业主找来开发商,帮助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事情说清了,法院判业主支付取暖费才能真正落实。虽然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是供暖之外的法律关系,但实际解决起来还要考虑可行性,否则,判了业主败诉,矛盾也会激化。

  原因3:对热费收费标准有疑义的业主以及房屋长期闲置不住的用户,因不缴热费卷进诉讼,法庭一般也判其败诉。尽管他们的想法代表着很大一部分想尽早实现“一户一表”的居民的心愿,但就现状而讲,他们的主张有道理但没依据。现行的每年具体的供热价格标准都是物价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发文以《通知》的形式公布的,现行的供暖技术达不到“一户一表”,物业公司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费也是依照规章办事。

  ■法官提醒:

  暖气不热、业主与开发商甚至物业之间的矛盾,业主认为热费收费方式不合理等原因都可能导致业主不缴热费,大量的热费纠纷背后潜在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矛盾不能及时化解,势必造成一些业主一年不缴费、两年不缴费……物业公司也就得年年起诉,势必产生热费纠纷反复出现的恶性循环。

  无论是什么原因,用户不缴热费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热费收缴难,供暖质量就难保证,物业公司的管理难保证,业主就会愈发不满意。而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也应该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以加速矛盾的化解,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声音

  各家都有各家理

  收费的、欠费的、供热的,各方都有各方的说法,但源源不断出现的热费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便会形成恶性循环。有专家指出,解决供暖中的纠纷,关键在于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物业公司:上法庭实属无奈

  11月8日,华夏物业公司的蔡旭日告诉记者,每年的热费收缴真让工作人员头疼。今年的热费早在10月份就开始收缴了,马上就是新的采暖期了,可截至目前,公司所服务的华夏家园A区、B区、元南小区的热费也就收上来50%。

  说起业主不缴暖气费的原因,蔡旭日说:“暖气不热啦、房屋漏水啦,像元南小区大部分住户都是回迁户,甚至是拆迁中的一些问题,都可能成为业主不缴取暖费的理由。”

  每年收取热费时,大部分物业公司都会遇到华夏公司这样的难题。一些物业公司为了收齐热费,还采取了奖励措施。合作路小区的王先生说他家今年9月底就缴了热费,提前缴费物业公司会给2%的优惠。

  物业公司纷纷表示,为保证供暖,热交换站的维护,管网的检修,水、电、煤的消耗,工作人员工资———物业公司人、财、物的开销也不小,为热费和业主上法庭实属无奈。

  业主:盼着尽早安装一户一表

  省会九里庭院的业主李先生说,他正在为新买的房子装修,当时开发商承诺是分户供暖,日前,他去问了物业:年后才准备用暖,既然是分户供暖,是不是可以随用随缴?物业说:你要用,就缴整个采暖期的费用。不用就关了你家的阀门,但仍然要缴总取暖费用的40%。

  石门小区安先生说:“马上就供暖了,今年我还没缴取暖费,实在不想缴。去年最冷时,小区里说设备检修,暖气停了好几天,没供暖的几天,费用是不是该退呀?”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业主都表示,供暖质量有保障,他们愿意缴费。大部分业主都盼望着能实现一户一表,按照实际消耗的蒸气流量缴费。

  供热公司:不少开发商瞒报供暖面积

  东方热电集团的胡女士这样告诉记者:“热费是我们购买燃料,保证供热企业为市民供暖,保证供暖设备正常运转的惟一来源,缴热费是享受暖气的市民的法定义务。而且热费的调整速度远跟不上燃料价格的涨幅。”

  胡女士介绍说,供热系统是个整体的封闭的连通系统。据供热企业掌握的情况,一些小区居民私自改装暖气,或家里装热交换器,都会影响其他用户的供热质量。另外,一些开发商为了省钱,在申报入供热网时,会瞒报供热面积,供热企业按照他们申报的面积供给热蒸气,实际满足不了所有用户的需求。好比四栋楼的蒸气八栋楼用,那居民家里肯定是怎么也热不起来的。从去年9月开始,供热单位核查了一些小区的实际采暖面积,发现这类问题不少。

  专家:应尽快推进供热改革

  业内人士指出,分户计量的困难之一是对旧楼房的改造,要将旧小区的连通的供暖方式改造成并联式的分户供暖,需要对楼房动“大手术”,改造时不仅要毁坏房屋装修,还涉及改造费。且热计量表价格不菲,这些花销如果财政没补贴,供热公司也无力承担。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潘志瀛认为,解决供暖中的纠纷,关键在于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实行分户计量等措施,让居民做到多用多缴、少用缴交,不用不缴,合理付费。同时压缩中间环节,使供暖方和采暖方面都按合同办事,你供了多少暖我给你多少钱,而不是以面积或者供暖天数来计算。

  政协委员、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赵文伟曾在提案中建言:热表分户计量是解决供暖问题最彻底的方法,有条件的区域应加快改造,一步到位。因技术、费用等原因,目前没有条件改造成热表分户的区域可在每组暖气前安装可调节阀门,用户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房间温度。然后以供暖交换站、自然院落、或者楼房为单位安装热表,安装的区域越小效果越好。

  ■根源

  矛头直指分户计量

  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的纠纷看,采暖系统分户计量是减少热费纠纷的主要途径。最主要的不是有关部门怎样制定热费价格标准,而是要仰仗专业的技术实现分户计量。

  已审议通过的《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新建建筑,应当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

  本报还曾报道过,年底前全省将全面启动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在推进供热分户计量方面,我省还要求所有新建建筑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热计量和调控装置,达到分户计量要求的,要加快既有供热系统的计量改造,对难以实现分户计量的,应该采取分栋计量、每户分摊的办法进行计量改造。

  对很多居民渴望的“一户一表”,石家庄市能源办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楼房用材、供热技术等因素,目前还很难将分户计量落到实处。因建筑楼房时大都未采用节能隔热率较高的建筑材料,楼顶和楼头用热量相对较大,中间楼层用热量相对较少,假如按热表计量,楼头楼顶住户的暖气费就会大幅攀升,中间住户可大幅减少热用量甚至不用热,周围楼层的渗透热量即可让其度过冬天,如此会引发新的供热矛盾。

  建筑节能是分户计量关键

  有的房子就是任锅炉怎么烧,暖气也不热———建筑不节能是供暖质量的大敌,是实现分户计量的关键。这一点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建设部前不久出台的《供热计量实施意见》要求,2006年采暖季前,各地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2008年采暖季前,政府办公楼等建筑原则上应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而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不符合供热计量标准要求的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徐伟表示,跟用电、水、气一样,没有计量时,节能很难实施,有计量以后,不管是用热方还是供热方,都会在节能方面有动力。同时,业内人士指出,与一直以来各地普遍采用的按房屋面积统一缴纳暖气费相比,采取供热分户计量对百姓来说,供热缴费将更为合理实惠,而建筑节能是实现分户计量的关键。

  建筑节能了,实现了分户计量,收费方式合理了,热费纠纷自然会减少,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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