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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宫“老师”骗倒6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3: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郭玉祥 谭成德) 11月13日,经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对冒充学校老师,编造学生获奖、补课需要交费等谎言,诈骗作案6起,数额达3355元的郜卫兵,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1岁的盐城东台市海丰镇村民郜卫兵早在10年前就因犯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刑,此后又因诈骗被劳动教养,因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4次获刑,可他仍不思悔改。2005年9

月的一天下午,郜卫兵到海安县海安镇李某家,冒充李某孙女的老师,以作文获奖需要缴费为由,骗得765元;2005年10月1日、10月6日、2006年6月27日、6月29日的下午,郜卫兵先后到海安县大公镇、墩头镇的李某、许某、王某、盛某家,分别冒充4人子女的老师,以补课需要缴费为由,骗得575元、535元、400元、580元。2006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郜卫兵到东台市富安镇周某家中,冒充周儿子的老师,编造将孩子调入强化班需要费用的谎言,骗得500元。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郜卫兵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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