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京市查处7起违法用地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3: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侯锦阳)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严把土地“闸门”,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我市今年以来加大查处土地违法力度。目前,已有7起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受到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进一步规范用地措施,6月1日,国土资源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国土资源监察局(处)长座谈会,部署案件查处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也发文部署对

全省3个市的14个区县(市)进行执法检查,包括我市的江宁、六合、栖霞和雨花台等区,并对遥感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我市昨天向社会公开查处的7起土地违法案件分别是:

  栖霞区靖安街道靖安村委会于2003年11月与投资人朱某签订协议,擅自将本村约24.6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朱某建设南京靖安船舶配件厂。该项目于2004年7月动工建设,现已建成围墙及部分厂房,占地面积约21.14亩,属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六合区新集镇妯娌村委会于2006年4月与投资人周某签订协议,擅自将本村约4000平方米集体土地出租给周某建设保温材料厂。该项目于2006年4月动工建设,现已建围墙、厂房及部分基础设施,实际占地面积约3727平方米,属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浦口区桥林镇兰花塘村委会于2005年9月非法占用本村约1907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村委会办公场所,现已建围墙及部分房屋基础,实际占地面积约1907平方米,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古遗井村委会于2002年7月与南京鑫桥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本村约13亩集体土地出租给该公司建设厂房,现已建成部分基础设施及部分厂房,属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江宁区江宁镇陆郎村委会于2005年3月非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现已进行基础设施及部分厂房建设,建筑占地面积约667平方米,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溧水县开发区荷花居委会于2005年10月与私营业主张某签订协议,擅自将该居委会位于102省道西侧约11.5亩集体土地出租给张某建房,现已建平房10间,属非法出租集体土地行为;

  高淳县桠溪镇政府于2005年6月非法占用该镇赵村约129亩集体土地建设农贸市场,现已建成部分围墙,属非法占地土地行为。

  (编辑雨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