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警不得隐蔽抓拍交通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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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09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石家庄11月14日电为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性,保定市交警支队规定,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是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正式民警,不得在隐蔽的情况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交通协管员不得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据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田维志介绍,执法主体不合法是典型的执法过错。按照工作规范,交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有提示司机按法律法规要求行驶等 公示牌的路段,抓拍车必须贴有“流动电子警察抓拍”的字样,告知机动车司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