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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 24小时严查违法客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5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交总宣 记者 张艺) 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广西等五省(区、市)公安厅交警总队共同决定,从11月15日起,在五省(区、市)范围内,组织展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统一行动,同时交警还将在全省高速路口严查9座以上客车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五省(区、市)联合展开道路交通秩序统一行动,主要是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重点是高速路、国省道、容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县乡道路以及九黄环线等重要旅游线路。

  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从今日起,高速交警将在成渝高速公路龙泉、渔箭收费站,成雅高速公路白家收费站,成绵高速公路城北收费站及成南高速公路成都收费站设置5个24小时执勤检查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台检查登记,严查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该人士还表示,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将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对本地客运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查处后24小时内通报所属客运企业,督促整改;有违法行为的异地客运车驾驶人,将及时通报其车籍所在地交警部门。

  据称,统一行动期间,五省(区、市)交警部门将联合开展执勤执法,对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道法》严格处罚——

  客车超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2分;

  超员20%以上: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无证驾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疲劳驾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

  超速行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超速50%以上: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酒后驾车: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暂扣1至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达到醉酒驾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3至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统一行动期间,有超载行为的客运车除受到依法处罚外,还将被抄告到运管部门及客运企业,经处罚不改的,交警将对客运企业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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