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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4:57 深圳特区报

  黄丽满在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强调

  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通讯员任宣)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昨天下午在深圳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发表重要讲话,对广东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

作出了部署。她强调,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在两天的会议中,全省各市对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7号文件精神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并组织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专题报告,印发了省委转发《中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委[2006]51号)。

  黄丽满在讲话中指出,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监督法,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黄丽满强调,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全面、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认真梳理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工作文件,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在突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人大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游宁丰、汤维英、黄伟鸿、陈坚,秘书长林惠俗参加昨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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