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陕西金矿事故致一人死亡 家属拒绝私了难见尸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华商报报道,11月10日凌晨,陕西潼关县东桐峪金矿1016坑口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名湖北籍矿工死亡,约5人受伤。坑口负责人将死者家属拉往河南商谈私了事宜,由于拒绝私了,多名家属在亲人死亡4日后仍不知死者遗体何处。

  死者郑元春,43岁,湖北襄樊人。死者亲兄弟3人,一起在潼关金矿打工已近4年。与3兄弟一起打工的还有多名来自襄樊的老乡。

  郑元春的弟弟郑元明回忆,10日凌晨他和哥哥等人下井后就闻到一股怪味,大家立刻腿脚发软昏迷过去。一同下井,目前还在潼关县医院住院的任守武说,他们下井前井下曾放过炮,他当时从井下斜坡处跌落浑身是伤。

  据当晚值班的赵传军说,当晚还没工作就听到井下有呼救声,随后工地多人下井参与营救。

  多名打工者证实,当晚下井施救人员也有受伤,总人数大概5人。在潼关县医院,急诊科刘大夫证实,当晚确有矿上人员因炮烟中毒被送到医院救治。

  郑元春的大哥郑元龙说,当晚弟弟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随后矿上车辆将他和弟媳拉往河南境内。“让我们不要声张,否则一分钱没有。”郑元龙说,他是昨日中午从河南搭车偷返潼关的。

  “我们想知道尸体在哪儿,他们非要先谈成赔偿。”从深圳专门赶来潼关的亲属魏保山说,“来潼关4天了,也没见上死者一面”。13日上午,家人最终选择向安监局报案。

  潼关县安监局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昨日刚接到家属报案,局领导已批示由矿山股调查。

  郑元春死后留下一张工作证件,系潼关中金矿业公司采矿一部的入坑证,盖有公司公章。

  潼关县安监局局长刘虎表示,目前案情已经非常明晰,公司处理方式肯定欠妥,安监局将与公司紧急协商,尽早将死者善后事宜处理完毕。由于该企业属市托管国有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交渭南有关部门决定。(孙洪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