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垂直管理”可能带来的不良权力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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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郭松民 时至今日,在我国政府现行的管理体制中,从较早的海关、税务、工商,再到质监、国土等一些重要行政执法部门,都已从地方政府序列退出,改为中央或省垂直管理。而日前有报道说,审计、环保等部门也在酝酿“垂直”。(11月14日《瞭望》) 为什么要“垂直”呢?按照有关方面的解释,这样就可以通过保持人事、财务的独立,摆脱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以破除地方保护,维护中央政令畅通。 但实际情况会不会让人称心如意?设想一下,“垂直”后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关系无非是三种:一是不管当地政府态度如何,一切依法办事;二是和当地政府龃龉不断,相互掣肘;三是出于种种利害关系,和地方政府官员沆瀣一气,瞒上不瞒下,基本恢复到“垂直”之前的状态。虽然第一种状态将成主流,但后两种状态出现的可能性也不能低估。 在我看来,要使“垂直”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至少还需要这样两个条件:第一,要确保媒体的“在场”。实践证明,一个滥权违法事件,如果能够成功地被有关官员封闭在事件的发生地,那就很难得到公正的解决,但如果一旦转化成了一个公共事件乃至全国性事件,那么它被公正解决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第二,要努力创造条件,加速“公民社会”的发育,包括各种形式的行业公会、市民组织、公益基金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方能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形成一种健康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