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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乱收燃油附加费 老太拒交被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乘坐出租车只有超过2公里外才收取燃油附加费,但一些出租车司机不但在两公里内收取附加费用,而且态度还相当恶劣!”连日来,不少三水市民向记者反映,自从的士征收燃油附加费后,很多时候打的即使没有超过两公里也要多付一块钱。 记者调查发现,三水很多的士司机确实未按照规定合理收取燃油附加费。相关部门表示将核实情况后加以处罚。 文/记者杨波

  市民:

  的士乱收附加费态度恶劣

  近几天,记者接到多名市民投诉称,起步2公里以内的的士,每车次也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市民与之理论,司机态度粗暴。家住园林路的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从三水广场打的到园林市场,的士车打表机根本就没有跳,但司机在找钱时,递过去的10元只退回来4元。司机说,还有一元是燃油附加费!

  另一名年近6旬的郭阿姨说起的士司机就很气愤。她告诉记者,由于担心乘坐摩托车不安全,老人外出购物后一般都是乘坐的士。

  上个星期三,老人从西南影剧院打车回新华路的住处,司机连表都没有打,下车后收了她6元。老人在提出质疑时,一脸不耐烦的司机抛下一句“老农民”后飞驰而去!

  记者调查:

  两公里内附加费照收不误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在三水西南城区内随机乘坐了8辆的士,每次路程都在两公里以内,结果是,有三位司机向记者收取了燃油附加费。只有一名的哥在收取记者10元找4元,经过记者询问后,退还多收的1元。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从三水健力宝大门附近打的士到西南影剧院,达到目的地后打表器并没有跳表,该司机还是要多收取1元。他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都有收的,两公里以内也要收一块钱,没有发票。”

  对于有的司机不按照规定多收这一元燃油附加费,市民普遍感到反感。

  政府部门:

  如情况属实

  将按照规定处罚

  据了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佛山市五区出租汽车,起步2公里以上的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而计价器显示2公里(含两公里)以内的则免收。而乘客可在缴费后索取统一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手撕票据。

  三水交通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情况属实,将按照规定处罚。同时希望市民在乘车时保留票据,依作为证据。

  报料人 张先生 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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