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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存取超20万将被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34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凡是在金融机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存取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机构将把交易报送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为了与《反洗钱法》配套,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央行设立的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通常被视为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4类大额交易。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属于大额交易,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等形式。

  大额交易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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