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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称核武装“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37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11月14日专电 日本政府14日在一份答复议员质询的声明中说,从“法理”出发,日本宪法“允许”出于自卫目的,拥有“最低限度”的核武器。

  声称核武装“不违宪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制定的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把利用

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但在此后的日本政府解释中,拥有出于纯自卫目的的武装力量,即目前的自卫队不被视为违宪。

  这份声明因此发挥说,既然宪法不禁止日本拥有“任何”“最低限度”的自卫武器,当然也不排除核武器。

  核武装论甚嚣尘上

  日本政坛甚嚣尘上的核武装论始于10月中旬。率先抛出这一爆炸性话题的高官是执政的自民党政调会长中川昭一。中川说,应该允许讨论日本是否应该拥有核武器,并宣称“宪法并没有禁止日本拥有核武”。

  中川这一说法随后得到日本外相麻生太郎的积极响应。麻生在各种场合多次重复这一论调,引发日本国内外的批评和质疑。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则一直对此持暧昧态度,只是重申日本将坚持“无核三原则”。

  日本前首相佐藤荣作1968年发表施政演说时提出“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1971年11月通过了这一原则。这是日本政府关于核武器的基本政策。

  日本拥有大量核原料

  自民党高官和政府阁僚的核武装论,成为日本朝野的争论焦点。民主党干事长鸠山由纪夫10日说,如果安倍内阁纵容麻生外相,在野党考虑在国会提出内阁不信任案。

  路透社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尽管目前日本不大可能发展核武器,但日本确实拥有制造核武所必需的先进技术和钚等大量核原料。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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