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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贪官为何光环满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在大肆出卖警察职位、索贿受贿的同时,却获得了一顶顶荣誉桂冠:“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四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宿州市首届“十大政法人物”,并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就在灵璧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受贿案发、王建华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某上级机关还一再要求宿州市公安局上报材料,点名要将王建华树立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11月1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王建华这个“先进人物”到底有多“先进”呢?看看他的部分“先进事迹”吧: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交警中有一条外人难明真相、内部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吃”司机、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肆无忌惮“吃”交警、交警内部逐层“吃”;在一个小小的灵璧县,21个派出所头头有14个是王建华卖的;县交警大队有正式交警50多人,而没有警号的“警察”却近200人,当然,这些“编外警察”也是从王建华那买的。

  惶惶不可终日时,上级却为王建华“钦定”授荣誉。一边是疯狂地敛财,一边是频上光荣榜。王建华投机钻营和作秀能力可见一斑。这样贪婪得近乎疯狂的人怎么能被上级“钦定”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呢?这岂非对圣洁的荣誉的玷污?让人想不通的是,王建华向社会卖“警察”,向警察卖官帽,如此胡作非为,“上级”难道一点也不知道?果真如此,那么“上级”的洞察力实在令人怀疑。

  王建华的“上级”是怎么被这样一个贪官迷惑的呢?这里面大有学问。不可否认,一方面,有的“上级”工作上脱离实际,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仅仅依赖于听个别人的汇报,有“偏信”之嫌;另一方面,有的“上级”喜欢看表面和被重视,不能“兼听”各方意见。个别人“投其所好”,善于在领导面前自我表现、套近乎、汇报和送礼,被“上级”认为“会做人”,从而受到赏识;而对那些真正干事的人往往没有表现的机会,却被领导忽略。一旦这种现象成为“潜规则”,甚至成为某些官员眼中的“机制”,那就会造成一部分人要么拉关系、走后门,要么搞政绩工程,在“上级”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

  一个在当地臭名昭著的贪官却光环满身,其原因固然和用人机制的不完善有这样那样的关系,但部分“上级”的“偏信”也确实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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