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存取超20万将被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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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为了与《反洗钱法》配套,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4类大额交易。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属于大额交易,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等形式。 大额交易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据《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