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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警务室已建3万多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王斗斗 张域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经在城市建立了6万多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了13万余名社区民警;在农村建立了3万多个警务室,配备了7万多名驻村民警。这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社区和驻村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鲍遂献介绍说,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

范、维护治安秩序。社区和驻村民警要通过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方式做好警务工作。

  谈到警务室的建设标准时,鲍遂献说,在城区和县城镇,主要依托社区设立警务室,使社区警务室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尽可能与社区居委会相邻。在农村,原则上1个警务区设立1个警务室。警务室一般应设在中心村或治安复杂的行政村,并尽可能与村委会相邻。

  他表示,在市、县范围内,警务室要做到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凡设立警务室的地方,应悬挂“XX派出所、XX警务室”的标志标牌。为增强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用民警的姓名命名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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