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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律师受罚停业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邓克珠 记者今天从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安徽省合肥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某利用会见之便为亳州一黑恶势力团伙首要犯罪嫌疑人王永林传递信件,造成不良后果,日前受到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据悉,此案系安徽省在打黑除恶工作中对涉嫌违法违纪律师进行处罚的首例。

  2004年12月,公安部挂牌督办、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队负责侦办的亳州市黑

恶势力团伙首犯王永林,被羁押于合肥某看守所。羁押期间,王永林想方设法请同号房的另案犯罪嫌疑人尹某的委托律师孙某“帮忙”向外传递信息。之后,孙某利用会见尹某之机,带出王永林给其妻子的一封信。

  2004年12月31日晚,孙某在其律师事务所与王永林妻子见面并将信件转交。王永林在信中告知妻子自己被关押的地点和看守所情况,要妻子找人疏通关系,同时要妻子请孙某做自己的律师。随后,王永林的妻子与孙某商谈并约定以2万元的收费额聘请孙某做王永林的律师。2005年1月1日,王永林妻子按照信件里的要求,四处找人“帮忙”。

  专案组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王永林转移到其他看守所羁押,同时对泄密情况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安徽省司法厅认为,合肥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某利用会见之机,为委托人同号房的犯罪嫌疑人王永林传递信件,违反了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重。根据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律师孙某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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