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防污法”行业标准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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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34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王晓雁 记者今日从信息产业部获悉,我国“绿色防污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已正式颁布 此次信产部发布的三个标准分别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是《 办法》最重要的支撑标准;其他五个有关无铅焊料的标准也正在制订当中,将于明年3月1日《办法》施行之前,全部向社会发布。由于我国已明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将采取分步施行方式推进,因此当2007年3月1日《办法》施行时,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投放中国市场,则只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份,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即可。信产部表示,适时企业的整个流程为:先依照“检测方法”标准自我检测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再依照“限量要求”做出判断,最后依照“标识要求”提供的方法进行“自我声明”。 信产部称这三个标准的颁布,是“政府帮助所有电子信息企业迈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