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患”横行 城市养犬如何管?(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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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8:48 新华网 | ||
专业人士:变“限制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 昆明宠物网的创办人石先生认为,对城市养犬实行“限制型”管理,已经不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城市养犬管理模式应向“服务型”管理转变。 对国内外养犬管理了解颇多的石先生进一步解释,所谓“服务型”管理,就是主管 部门对城市养犬行为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其目标是保障市民养犬权利并为之提供便利,同时规范文明养犬,使养犬行为不侵犯他人和公众的利益。这要求主管部门以一定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为后盾,并以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为前提。石先生还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建立犬户籍数据库,将养犬全面纳入监管轨道。对城市已养犬只进行一次“普查”,将犬的名字、品种、体型、性格特征以及主人姓名、住址和电话等信息建成一个犬户籍数据库,在公安、畜牧兽医、卫生疾控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并给犬植入“电子芯片”。 实行“低门槛,高处罚”。大幅降低城市养犬需交纳的费用,严格对犬只进行定期接种狂犬疫苗和“体检”。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牵束犬链、及时清理犬的排泄物,禁止携犬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对各种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实行经济处罚,甚至吊销养犬证、没收犬只。 实行“性格优先管理”,取代目前的“体型优先”。许多城市对饲养犬只的体高、体长做出了限制,禁养大型犬。事实上,有些纯种大型宠物犬的攻击指数很低,而有些小型犬却很具攻击性。因此,应实行“性格优先”的原则,限制饲养烈性犬。 逐步清理品种不纯的杂交犬。纯种宠物犬的体型、性格特征比较稳定,一般不具攻击性,而杂交犬的性格特征不稳定,有的受到刺激时容易攻击人,有的夜晚听到声响就大吠不止干扰邻居休息,因此不宜当宠物饲养。 设立宠物犬幼训中心和犬类留检所等机构。幼宠物犬2至8月龄时应在幼训中心接受幼训,使之学会如何陪伴主人等。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和处理流浪犬、弃犬、伤人犬和被没收、扣留的犬只。 规范犬市交易和宠物医院、商场等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狗会、宠物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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