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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2 南方新闻网

  广州今起禁行电动自行车

  前15天纠正教育,此后罚款50元,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可拘留罚2000元

  本报讯从今日开始,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昨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

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表示,从今日起,值勤交警将对违规行为执法,但考虑到市民妥善处理现有电动自行车需要一定时间,从今日起的半个月(15日到30日)内,对于违规上路者将以纠正教育为主,暂时不予处罚。

  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争由来已久。今年6月,广州公安局按照广州市政府要求召开了3场“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广州警方同时委托广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专项民意调查显示,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得到大部分市民的支持。

  据此,广州市政府提出了不予电动自行车登记及上路行驶的意见,省政府于9月底批准同意。

  罚·细则

  对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达标和超标的将面临不同处罚。

  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违规上路,车主将按照有关规定被罚款50元,交警还将仔细检查车辆有无合法来源证明,如果没有将扣车。

  对于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其已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在路面发现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罚: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持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3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

  对拒不接受处理,阻碍执勤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处以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了电池骑?

  不过,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如果把车辆的电池拆掉,市民可以踩蹬没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当单车一样。

  ——交警

  VS

  手头的电动自行车就算拿去卖也不会卖到个好价钱,不如真把电池拆了当单车用,但出行效率上会比以往低很多。

  ——市民

  运到外地卖?

  市民也可以将电动自行车卖掉,广州不行可以卖到外地,那些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

  ——交警

  VS

  政府说禁就禁又没有补偿,只能低价卖了捞点本钱回来……但整个广州都禁了,运到外地卖,去掉运费划得来吗?

  ——市民

  拆了电池骑?

  道路包括了由单位管辖但允许机动车行驶的地方。所以,这两种地方一样明文规定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交警

  VS

  在小区和校园骑行达标电动自行车,其实也不会对公共道路的交通造成干扰和影响,应该放开。

  ——市民

  交警支招:

  拆了电池骑,或者卖

  本报讯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一一作答。

  拆下电池可当单车骑

  媒体记者:禁行电动自行车后,市民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获得补偿,政府部门是否有意进行回收?

  刘敬军:其实大家都知道,一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并没有同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不允许登记上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从2004年9月,我们就不断地提醒广大市民先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这点已经预先告知给了老百姓。所以,禁行电动自行车后,市民手头的电动自行车是没有补偿的。不过,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如果把车辆的电池拆掉,市民可以踩蹬没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当单车一样。市民也可以将电动自行车卖掉,广州不行可以卖到外地,那些不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

  小区和校园不能成“特区”

  媒体记者:是否允许在小区和校园内骑电动自行车,这两种地方能否成为允许骑行的“特区”?

  刘敬军:校园小区能否成为“特区”,我想大家应该很清楚。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其中包括了由单位管辖但允许机动车行驶的地方。所以,这两种地方一样明文规定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没有30万只有3万辆

  媒体记者:根据央视的报道,广州保守估计有30万辆电动自行车,而且还有增多的趋势。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也称,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有18万到20万辆。这些数字是否准确,广州究竟有多少电动自行车?

  刘敬军:我不知道上面这些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从广州交警很负责任的调查结果来看,广州合乎条件(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是2万到3万辆,其他都是不合标准的。达标与否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是否用电池或蓄电池来驱动,二是重量是否超过40公斤,三是时速是否超过20公里,四是是否有脚蹬功能。

  市民犯愁:

  全市禁行,旧车卖给谁?

  本报讯《通告》发布后,得知消息的商家忙着转移“战场”,不少车主们为车辆找出路犯愁。

  何必要禁小区和校园?

  电动自行车车主老王说,广州禁摩托又禁电动自行车,这两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一旦缺失,将会给出行带来很大的麻烦,毕竟公交车太拥挤而且经常遭遇塞车,地铁的覆盖面又不均匀,打车又太贵。

  老王觉得,就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来说,限比禁更好。他举了一个例子:石牌、棠下等城中村,巷道窄,许多路汽车进不去,这些村面积又大,从中心地带步行到外围要花很长时间,这时候骑个电单车就显得十分方便,又不存在抢道或扰乱交通秩序的问题。

  车主老陈也认为,在小区和校园骑行达标电动自行车,其实也不会对公共道路的交通造成干扰和影响,应该放开。

  不如真拆了电池当单车

  同时,让电动车主犯愁的是家里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处理?车主李先生认为,手头的电动自行车就算拿去卖也不会卖到个好价钱,不如真把电池拆了当单车用,但出行效率上会比以往低很多。车主王先生则打算将电动自行车卖掉,“当时买车花了近2000元,政府说禁就禁又没有补偿,只能低价卖了捞点本钱回来,能回多少算多少”。

  然而,打算卖车的车主们此刻也在犯愁:整个广州都禁了,手头的电动自行车该往哪里卖,卖给谁呢,运到外地卖,去掉运费划得来吗?

  商家降价退货仍频碰壁

  据了解,在禁令面前,有的商家打起了“退堂鼓”,有的则在为电动自行车另寻销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这么仓促,我原本以为会有半年的缓冲期或过渡期”,昨日下午,广州市沙河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行的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自禁令即将下发的消息出街两周以来,店里的销售量急剧下降,过去每天至少能卖一两辆车,但最近即使每辆降价200元促销,两个星期也只卖出3辆车。现在他的车行积压了七八十辆车,成本加配件,估计投入不下20万元。

  天河区一电动车行老板洪先生称,他曾试图和进货的厂家联系退货的事宜,但不少厂家以“人人都退货,厂家怎么办”为由拒绝退货。销售商即使作出让步降价退货,愿意接受的厂家也寥寥无几。

  “实在没办法,我只有设法把车转移到外地去卖。”洪先生表示,把手头积压的25辆电动自行车处理以后,可能转行卖自行车。

  官方调查

  “5.6%市民称影响较大”

  警方委托调查,有市民称比例小但绝对量大不应忽视

  本报讯多数市民认为广州不适于发展电动自行车,但5.6%的受访市民表示影响较大,这是广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昨日公布的专项调查数据。

  在广州今年6月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座谈会”的同时,该调查队受交警委托开展这项调查。

  有市民认为,尽管认为影响较大的市民只有5.6%,但“广州毕竟有着近千万的常住人口,基数庞大,按照这数字推算,受较大影响的人至少以数十万计”。相关部门应为这部分人提供更多出行便利。据了解,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的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受访市民中,78.4%认为广州目前的交通状况不适合电动自行车通行,70.0%认为“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有助于缓解广州市的交通压力”。

  A04-A05版采写:本报记者陈捷生卢汉欣实习生陈飞蒋结桃通讯员交宣

  图:

  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32.2%影响不大

  5.6%影响较大

  58.5%没影响

  对限制电动自行车的态度:

  13.7%无所谓

  16.3%不支持

  70%支持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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