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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2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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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争算是“尘埃落定”,今起全面禁行。广州交警给市民15天的适应期,对违规上路者将以纠正教育为主。过时违规者,罚50元。所有车主将不会获得补偿,

交警支队长刘敬军建议市民拆掉电池当普通自行车骑,或者也可以将电单车卖掉。但车主们还是犯愁:整个广州都禁了,往哪卖,卖给谁,运外地卖划得来吗?

  详见A04-A05·重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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