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院工作人员亲属禁参加法院委托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2 南方新闻网

  法院工作人员亲属禁参加法院委托拍卖

  省高院出台规定规范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王飞鹏)省高院日前出台了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委托拍卖的涉案标的物竞买。

  据了解,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涉案标的物竞买的规定》,主要规定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估、拍卖行业的经营活动,不得在评估、拍卖机构投资参股;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对有关评估、拍卖机构施加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委托拍卖的涉案标的物竞买。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