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亲属禁参加法院委托拍卖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2 南方新闻网 |
法院工作人员亲属禁参加法院委托拍卖 省高院出台规定规范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王飞鹏)省高院日前出台了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委托拍卖的涉案标的物竞买。 据了解,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涉案标的物竞买的规定》,主要规定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估、拍卖行业的经营活动,不得在评估、拍卖机构投资参股;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对有关评估、拍卖机构施加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所在法院委托拍卖的涉案标的物竞买。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