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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规划要听业主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9:13 南方新闻网

  小区改规划要听业主意见

  省建设厅负责人表示:不能为了开发商的利益随意更改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王飞鹏通讯员赵钊怡)别墅不好卖就改建高层建筑,不能由开发商说了算。昨日,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在接听广东“民声热线”(020-36235999)时

表示,建什么要按照规划来执行,即使改规划也要征求业主意见。他还专门嘱咐下级部门:“不能为了开发商的利益随意改规划。”

  小区建停车场本是一件好事,但在已建好的居民楼下再“挖”一个事先没有规划的停车场,业主就不乐意了,怕不安全。广州海珠区某小区的林先生反映,开发商在一、二期开发中都没有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现在突然提出要加建。

  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副处长黄维德说,这个必须按照住宅小区的规划来实施,在原先的规划里如果有这个项目,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是可以分步实施的;但如果原先没有规划,就必须由市规划局批准才可以施工。若擅自施工,规划局可以作出相应处罚。

  不按规划施工的开发商还不少,昨天投诉的就有两宗。王先生反映,他所在小区本来规划的是别墅区,但由于销售不好,开发商想把后期两排别墅改建为高层建筑,可能会影响前期的住户的采光。

  陈英松就此问题马上连线揭阳市规划局,该局局长林宜辉说,这个事情规划局还没有批准,还在研究,决定之前会征求住户的意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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